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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关于2018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年06月12日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华侨大学关于2018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的通知(华大教〔201564号)及华侨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基本要求

受理对象为2017年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各学院对学生申请转专业设定具体要求的,应事先向全体学生公布,确保公平、公正、合理。此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按照特殊类(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2.全英文教学、“中美联合培养121国际班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班专业;

3.申请转入外语类(英语、日语、翻译专业的学生,需通过外国语学院组织的外语口试。

4.未有入学当年招生章程其他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1.各专业转专业计划数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为保持各专业发展的稳定性,原则上经济类、管理类、政法类专业,跨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5%,转出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0%;其它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均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0%以内。

2.本科生登录学生服务平台报名

(1)时间安排:

转专业申请报名时间:6月13日6月19日12:00;

转出学院接收报名表截止时间:6月19日17:00;

转入学院接收报名表截止时间:6月25日17:00;

转入学院汇总提交教务处截止时间:629日17:00。

(2)网络报名流程:登录华侨大学教务处学生服务平台http://10.4.12.22/SERVER/——转专业报名模块——填写报名信息——学生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报名表经本人签名后交到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华侨大学2017年在各省份分专业录取情况查询:http://zsc.hqu.edu.cn/info/1024/2094.htm

(3)转出学院主要工作: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后,由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批准,学院严格按照转出名额批准转专业人数,并标注清楚转出候选人排序,境外生及参加121项目的学生转专业名额可以单列。6月22通知学生本人领取转专业申请表,由学生本人将转专业申请表交到转入学院。

(4)转入学院主要工作学生经转出学院批准的转专业申请表提交到转入学院教学秘书,由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批准,学院严格按照转名额批准转专业人数,并标注清楚转入候选人排序,境外生及参加121项目的学生转专业名额可以单列629转入学院将转专业申请表汇总交回教务处学籍科。

3.教务处集中审核阶段:学籍科汇总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初步审核的转专业申请表提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将审核通过的拟转专业名单报请学校批准、公示。学生可在7月15日登录教务处主页查询转专业公示名单。

4.转专业手续办理时间:7月16日7月19日

、其他事宜

1.学生应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参与转专业。转专业申请一旦批准,学籍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2.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执行并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9月3日7日)登录教务处学生选课系统完成转专业学分替换申请,转专业学分替换完成后学院确认需补修课程,及时安排课业以免影响毕业时间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根据2018年转专业工作进度的要求安排本次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并将本通知的精神向学生传达,认真做好学生转专业的咨询工作。

教务处

2018年6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