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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9年09月06日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文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要求

    1.根据研究生院文件规定,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根据相关规定制订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担任。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教师代表、教学秘书及2020届毕业生辅导员等。

    2.推免生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大学期间学业成绩为基础,着重对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以及科研潜质进行考核,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确保推免选拔质量。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今年我院推免名额总共3人。根据应届本科毕业生数、专业设置,分配给汉语言文学专业名额2人,分配给应用语言学专业名额1人。

    为充分使用好学校宝贵的推荐名额,已确定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不得主动、随意放弃攻读研究生机会。学生要珍惜推荐资格、慎重考虑自己的未来学业及职业发展规划。

    三、推免生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境外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GPA(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在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

    6.外语水平条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7.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学习成绩相近的情况下,经学院审查后报学校同意,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等;

    (2)本科学习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有技术创新、发明、作品经鉴定具有实用价值。

    8.对有特殊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本科学习阶段取得以下优异成绩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1)在综合或单项全国大学生竞赛(专业或学术类)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均为前三位);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个人奖项。

    四、面试与综合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的同学参加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分总分为100分,包括三个部分:

    (1)绩点分:占总分的80%,将学生前三年的平均绩点乘以20换算成百分制计分;

    (2)面试分:占总分的15%,由考核小组成员针对学生的面试表现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即为学生的面试得分,面试按百分制计分;

    (3)附加分:附加分累计加分上限为5分。针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获奖情况、参与科创竞赛情况及发表论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照附加分实施细则(附件3)执行。

    计算公式:综合得分=绩点分x80%+面试分x15%+附加分

    五、推荐程序及时间进度表

    1.学院制订推荐办法实施细则:学院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的原则和规定,制订年度推荐办法实施细则并进行公示,于推荐工作启动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在学院官网、公告栏等公布。

    2. 2019年9月9日—9月11日,学生申请报名: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且自愿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按要求在9月11日11:30之前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证书提供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备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申请。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华侨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1);

    (2)绩点分和附加分统计表(附件2);

    (3)本科前三学年的课程成绩单和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证明(需教务秘书盖章);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雅思、托福等外语成绩证明;

    (5)相关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论文发表证明等。

    申请者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入A4牛皮档案袋,在档案袋上注明“2020年推免材料”和学号、专业班级、姓名,并填写材料清单。

    纸质版材料提交地点:林秀华文科楼(文学院)A204,收件人:黄海燕老师。

    电子版提交方式:将材料按顺序编号,压缩后命名为“2020推免+学号+专业班级+姓名”发送到hcy51888@hqu.edu.cn。

    3. 2019年9月12日前,学院按照规定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19年9月12日和9月16—17日。

    2019年9月17日,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审查通过者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对综合测评结果和学院拟推荐名单(含候补)进行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公式计算得出学生的综合得分,结合学院确定的推免名额,按序排名确定推免名单。

    公示期:2019年9月18日—9月20日。经公示,学院报送2020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根据申请考生拟推荐顺序,报送候补推荐名单1人,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字样,以便学校在拟推荐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推荐资格或争取到更多推荐计划的情况下能补推荐。(注意:请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推荐资格!候补推荐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

    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报研究生院审核。

    3.学校审定推荐名单:学校对各学院报送的推免生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hq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备案通过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的资格。

    4. 2019年9月24日前,学校审定各学院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5.2019年9月25日后(具体时间以当年教育部通知为准)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6. 2019年9月28日起(具体时间以当年教育部通知为准),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六、其他事宜

    1.学院推免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执行;

    2.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荐资格,对已被接收者通知接收单位,并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校研招办联系方式:0595-22692540;0592-6161276。

    4.文学院党委电话:0595-22693677   文学院研究生秘书电话:0595-22693582,邮箱hcy51888@hqu.edu.cn。

    5.本文件及附加分评分细则之最终解释权归文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所有。

    华侨大学文学院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