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推荐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年03月23日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0年推荐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学校拟于本学期开展面向全校2020年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我校2020年应届毕业港澳台、华侨、外国留学本科生。其中:香港、澳门地区考生持居民身份证、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往来大陆通行证、有效身份证明;华侨考生持住在国居留相关证明、护照;外国留学生持有效护照且不同时拥有中国国籍。

    二、推荐条件

    (一)港澳学生爱国爱港,爱国爱澳,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台湾学生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华侨及外国学生拥护“一个中国”,对祖籍国/中国友好,身体健康。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四)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五)有参加院级、校级及以上竞赛活动并获奖者,可优先推荐。

    三、招生专业

    见专业目录及网报系统。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

    (二)报名方法

    1.登陆华侨大学“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报考系统(https://hdyjs.hqu.edu.cn/recruit/login)注册账户,填报志愿并上传相关的报名材料。招生批次请选择“推荐免试”。

    2.材料清单:

    ①身份证件:

    港澳学生提供居民身份证、往来内地通行证;

    台湾学生提供往来大陆通行证、有效身份证明;

    华侨学生提供近5年内在住在国的居留准证、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居留权认证书、近5年内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获取电子版)、中国护照;

    外国留学生提供外籍有效护照;

    ②本科在学证明和大学四年成绩单;

    ③两封推荐信(由本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出具);

    ④学习计划(不少于800字)。

    考虑到现阶段疫情影响,材料办理不便,在学证明可由学生证替代,成绩单、推荐信可先提交电子版,盖章/签字的原件扫描件待开学返校后提交即可。

    五、入学考核及录取

    推免生免笔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可进入入学考核环节。考核以面试为主,分批进行,由所报考学院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关注学院通知。

    1.即日起至4月15日期间报名的,4月30日前组织面试;

    2.4月16日-5月31日期间报名的,6月15日前组织面试。

       拟录取结果按批次公布在报名系统中。

    六、奖助政策

    我校全日制境外研究生主要奖学金项目包括:

    (一)推免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10000元/人。

    注: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华大研〔2020〕2号)》执行,评选对象仅限于通过本项推荐免试工作获得录取资格的境外研究生新生。

    (二)福建省台湾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8000元/人,博士10000元/人。

    (三)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40000元/人。

    (四)陈嘉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6万元/年,评选对象为来自“海丝”沿线国家的华人后裔,并持外籍护照。

    (五)教育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特等30000元,一等15000元,二等10000元,三等7000元),硕士(特等20000元,一等10000元,二等7000元,三等5000元。

    以上奖学金项目中,陈嘉庚奖学金在新生报考时同步申请(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港澳台侨”板块奖学金招生办法),其余奖学金均面向在校生,具体以评选通知为准。

    七、报名咨询

    境外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岳老师

    电话:86-0592-6161272,邮箱:hqugraduates@163.com

    受疫情影响,特开辟微信群(群二维码见研究生院官网“港澳台侨”板块通知)和QQ群(群号199185964)渠道,方便考生联络咨询。

    附件:

    1.华侨大学2020年招收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研究生专业目录

    2.推荐信(模板)

    研 究 生 院

    2020年 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