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华侨大学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生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决定复核2026-2027学年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复核范围:华侨大学2026-2027学年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生。
(二)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奖学金学生需达到以下要求:
1.对华友好,遵守校规校纪;
2.学习态度端正,出勤情况符合学业要求;
3.原则上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学年考核结果需为合格及以上;
4.入学以来或者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习绩点不低于2.0,即为复核通过;绩点在1.0至2.0的,减半发放其2026-2027学年的生活补贴;绩点1.0以下的,暂缓发放其2026-2027学年的生活补贴。学年中达到复核条件时可有一次机会申请重新复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申请复核资格:
1.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2.学年内因违规违纪,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学年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低于98分(截止2026年5月);
4.违规使用无牌、套牌、超标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违反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的。
二、时间与程序
(一)申请时间
7月14日-7月16日。凡未按时提交复核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复核者准备以下材料: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佐证材料(成绩单、各类证书等)。纸质版于7月16日中午12:00前交至许东亮纪念楼(物理楼)304办公室,电子版同一时间发送至邮箱1719083913@qq.com,文件夹命名例如“张三-陈江和奖学金”,逾期不再接收。
2.学院初审。7月16日-7月20日,学院根据《关于复核2026-2027学年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的通知》及《华侨大学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生考核办法(试行)》,结合申请者综合表现情况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22日中午12:00前报送材料。
3.学校复核。学生处将根据各学院初审意见和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生考核结果,并结合整体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商有关部门后公示并确定复核结果。
三、注意事项
1.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由学校统一认证,申请表中学生个人暂不填写;
2.及时准确填写各项材料,注意同时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附件:
1.华侨大学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复核申请表.doc
2.华侨大学2026-2027学年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复核汇总表.xls
3.华侨大学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生考核办法(试行).docx
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