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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文学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作者:     时间:2019年09月24日     资料来源:文学院研究生办      浏览次数:

华侨大学文学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根据《华侨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工作要求,现将《华侨大学文学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方向

文学院具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招生方向共4个:

(1)中国现当代文学

(2)中国古代文学

(3)汉语言文字学

(4)海外华文文学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二)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四)本科毕业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中文类专业。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于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补充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核

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在12小时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

3.复试

考核及面试时间为9月28日-10月22日,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并在学院网站及时发布复试名单,具体复试时间以华侨大学文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4.录取

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申请者的考核及面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四、奖助政策

凡是被我校接收的硕士推免生,入学后都可享受不低于二等奖优秀新生奖学金(每人1万)和第一学年普通学业奖学金(每人0.5万),并全额享受国家助学金,此外被接收的推免生在大四期间均可提前选修硕士阶段的课程。具体奖助内容详见《华侨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一览表》(点击查看)。


五、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根据教育部要求,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入学前(2020年9月12日)未能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华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华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欢迎访问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获取更多资讯:https://yjszs.hqu.edu.cn/


六、联系方式

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箱:hcy51888@hqu.edu.cn

电话:0595-22693582

(建议采用邮件联系,以获得较好答复)

华侨大学文学院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