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31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4〕57号)文件要求,按照个人申报、班级评审推荐,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表决通过,决定拟推荐徐静等6名同学参评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具体名单如下:
2021级汉语言文学1班 徐 静
2021级应用语言学1班 孙冠亚
2022级汉语言文学2班 李岳峰
2022级汉语言文学3班 何启豪
2022级应用语言学1班 刘奕杨
2023级中国语言文学类4班 林坤媛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10月11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电话:22699108,22693677,邮箱:15460@hqu.edu.cn。
文学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