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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文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4年04月01日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精神、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华侨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2014】17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我院 201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提
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1.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文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各学科(专业)负责人、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以及其他相关领导等组成。一般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任组长。根据上述精神,文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如下:
组长:孙汝建
成员:贾益民 孙汝建 马华祥 刘文辉 庄伟杰 陈英文 徐华
    2. 根据学校规定,文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和复试巡视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 5 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 3 人)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在复试结果确定前应该保密。
复试巡视小组负责检查监督本学院内的复试录取工作,设立组长一名。文学院巡视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陈英文
成员:涂淑萍 张伟 吴维忠
    3.文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三、 复试的要求与程序
    所有被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
    复试考生名单:
    中国古代文学:廖玭、赵梅、刘爽、王菁、朱文、郭晓莹、梅嫣、唐亚华、唐荣
    中国古典文献学:孙许丹、曲晓衡
    中国现当代文学:蒙冬英、程年珍、马芳芳、杜丽华、沈君丽、康巧琳、陈晨、杜仙茹、张倩、王晓芳、刘晓颖
    文艺学:王诗雨、徐之媚、张冉、池璟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闫亚、郭科理、朱嘉琳、杜康佳、王林源、王夏沛
    汉语言文字学:吴琼、龚安琪、刘俊锋、蔺伟、张大雁、冯征霞
    媒介文化与传播:沈剑奇、袁清卿、杨旭东、黄慧、周诗雨、李奇斌
    (一)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划定和实施细则要求 
    华侨大学 201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继续参照全国硕士生一类地区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根据学校规定,学院召开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在不低于(单科和总分皆不能低)学校相应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原则下,结合本学院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自主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各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全面实施差额复试(生源不足的学院和专业除外),原则上学院各专业的复试比例控制在1:2之内。
    (二)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须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各学院接受审查:
    1. 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华侨大学 2014 年硕士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http://yjszs.hqu.edu.cn 下载)。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下同)。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5.体检表(可在复试后补交)。
    6.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 6 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心理健康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各个方面及活动过程处于一种良好或正常的状态。心理健康状态包含认知正确、情感适当、意志合理、态度积极、行为恰当、适应环境能力良好等。
    复试方式主要分为: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2.面试。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分钟;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参加复试的教师须独立评分;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复试科目及注意事项见附件。
    (四)复试成绩的比例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取整,满分为100分(含笔试70%、面试占30%)。
    复试成绩的权重占总成绩的 30%。
    (五)复试要求
    1. 提高复试管理服务水平。学院要健全复试工作制度,依据招生政策制定科学、规范、公正的复试办法,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要加强复试组织管理,确保复试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考核环境。
    2.加强考生资格审查。学院在审查时要重点核查毕业证书真假、学历层次(特别是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学院)、毕业专业(特别是对本科专业有报考要求的学院)、毕业时间(特别是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13年11月14日前)、证书编号等信息;重点核查学生证真假(学校印章是否清晰)、注册章、学制等信息。若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应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学院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切实将诚信考核(如思想品德、学术道德)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4.做好复试相关材料保管保密工作。复试(含笔试和面试)要有试题,并做好记录。学院应建立复试试题题库。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复试试卷、考试提纲,复试答卷等以及复试记录在各学院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请各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5.复试信息公开:学院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和预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院审核后分段在网页公布。
    四、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执行。
在泉州校区复试的考生一律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各学院(泉州校区)在确定复试时间后应尽快与校医院(联系电话:0595-22693563)联系确定体检时间等相关事宜。
    五、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总分、单科)达国家教育部规定一类地区考生复试分数线;
    2.调剂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里进行,公共考试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要求
    1.为方便考生调剂,学院应于4月15日前告知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2.学院应在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3.接受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4. 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应按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三)调剂程序
    1.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到调剂系统上填报调剂申请;
    2.学院对提交本单位调剂志愿考生进行筛选和审核;
    3.学院通知通过审核的考生参加复试;
    4.学院确定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名单并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给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六、破格复试
    (一)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考试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在本专业考生中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但必须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拟破格复试的专业,原则上是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不足且调剂困难、难以完成招生任务的专业,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的专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考虑破格复试:
    1.第一志愿不是报考我校的考生;
    2.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超过招生计划的专业;
    3.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破格复试具体要求:
    1.仅限在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内破格;
    2.破格幅度不超过5分,且仅限“单破”,即只对1 门单科或总分略低的考生破格,自命题科目不实行破格。若是总分略低的考生破格,必须是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3.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名单必须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破格复试程序:
    4月5日前,考生本人向报考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格式不限,未申请或逾期申请均无效)→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签署意见→4月8日前各学院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拟破格复试考生名单汇总表,与拟破格考生申请材料一同报送至研究生院→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名单→研究生院将拟破格复试考生的《福建省2014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由研究生院负责打印)分发到学院→拟破格复试考生到各学院报到并参加复试。
    七、录取
    1.根据各学院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各科目满分总和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5 ×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权重(30%),四舍五入取整。
    推免生:总成绩=复试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取整。
    2.学院可以院或系为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注意:请广大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因为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学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3.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 学院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审核,汇总表必须要有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二者缺一不可。
    5. 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 华侨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和研究生院全程监督我校 201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监督电0595-22691946(纪检监察办公室),0595-22693639(研究生院)。
    2.学院成立由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和相关领导、教师组成的院巡视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巡视工作。在复试过程中,校、院巡视小组将深入各院系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3.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5. 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亲属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6. 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原则上三个工作日内应给予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九、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4月1日前,学院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复试比例、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日期和调剂信息,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各学院网页公布。
    4月12日全天,学院开展并完成复试(含调剂)工作,期间考生进行体检。学院原则上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召开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汇总后报到研究生院,同时将拟录取名单在各学院网页公布,对未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要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7.最终录取名单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经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下旬左右寄发。
    十、本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由华大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华侨大学文学院2014年硕士生复试科目及注意事项
  

                                                                                   文学院
                                                                                2014年4月1日
    附件:华侨大学文学院2014年硕士生复试科目及注意事项
    一、复试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4年4月11日(周五)下午
    报到地点:华侨大学泉州校区文学院二楼会议室
    二、复试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4月12日(周六)上午8:30-10:30(8:15进入考场);考点在报到时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    

 专业名称  复试科目 复试参考书目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古代汉语 《古代汉语》,王力主编,中华书局1999年5月版。
汉语言文字学 语言学概论 叶蜚声、徐通锵著;王洪君、李娟修订《语言学纲要》(修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1月第4版第12次印刷本。
中国现当代文学 文学理论 《文学理论教程》,童庆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3月版。
文艺学 中国古代文学史 《中国文学史》,袁行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8月版。
中国古代文学 古典文献学 《古典文献学》,项楚、张子开(丛书主编曹顺庆), 重庆大学出版社2010年1月版。
古典文献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史 《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钱理群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7月版。
《中国当代文学史》,洪子诚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版。
媒介文化与传播 传播媒介与文化 《认识媒介文化:社会理论与大众传播》史蒂文森.N,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当代西方新闻媒体》李良荣,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面试时间
    4月12日(周六)下午13:00开始,面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考生填报专业的相应专业基础课。面试包括英语自我介绍和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4.复试纪律
笔试和面试时不得夹带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关闭通讯工具。否则视同作弊行为,有作弊行为者一票否决,取消录取资格。
    5.预录取
各方向分别按照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预录取名单报华大研究生院审核报批后在文学院网页上公布。
    6.复试时需要携带的相关材料见《文学院201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每份复印件上均须考生签名。
    三、住宿
复试期间的食宿、往返路费一律个人自理。住宿可预先联系华大泉州校区专家招待所(0595-22691779),或者学校周边酒店。
    四、来校方式
    1.若乘火车抵达福州,可福州火车站搭乘动车至泉州站(票价54元),下车后搭车203路公交车至华侨大学站;或在火车站前、福州汽车北站(距火车站200米)或福州汽车总站转乘闽南快运班车至我校北小门口下车。票价70元左右(务必与乘务员或司机说明在华侨大学下车,不是所有班次都可以停靠华侨大学。)
从福州市区来校的考生,建议搭乘福建中旅客运到华侨大学(从火车站或福州汽车北站搭乘的士(约10元)到闽江饭店,福建中旅客运售票点就在闽江饭店,票价67元。)务必与乘务员或司机说明在华侨大学下车。
    2.若乘火车抵达厦门,建议在厦门火车站搭乘动车(票价36元)至泉州站,下车后搭车203路公交车至华侨大学站;或在松柏汽车站转乘“闽南快运”班车至泉州汽车总站/中心客运站。乘坐飞机抵达厦门机场,可在机场转乘“闽南快运”班车至泉州汽车总站/中心客运站。中心站打的至华大约17元,总站打的至华大约18元。
    3.若乘火车抵达泉州站,下车后搭车203路公交车至华侨大学站。若乘飞机抵达泉州晋江机场,可搭乘801路至人民保险站下车转乘35路至华侨大学。 
    五、复试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洁萍(研究生秘书):0595-22693292;邮箱:carmen@hqu.edu.cn
    孙汝建(院长):13799266279;邮箱:sunrujian@126.com
    六、其他
    复试只安排一次,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华侨大学文学院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