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5届毕业生:
为做好我校基层就业与前沿重点领域就业的引导、评价及奖励工作,现开展2025届毕业生基层就业与前沿重点领域就业情况统计工作,统计结果将作为文件修订和奖励发放重要依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范围
我校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具体奖励条件详见《华侨大学基层就业与前沿重点领域就业奖励暂行办法》(华大学〔2021〕27号)(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1-4类”采用申报制,“5-6类”采用评选制。个人申报“5-6”类学生后,学院将在满足基本申报条件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推荐人数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1/100(向上取整)。
2.请各同学根据附件1中六种奖励类型,评估自身符合奖励条件,应报尽报。填写《华侨大学基层就业与前沿重点领域就业奖励申请表》(附件2),于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15713@hqu.edu.cn,主题命名例如“张三-基层就业奖励”。学院将组织核实、推荐。
3.各位同学要高度重视此次统计工作,若错过本次统计,后续将不再组织补报。
附件:
1.华侨大学基层就业与前沿重点领域就业奖励暂行办法.pdf
2.华侨大学基层就业与前沿重点领域就业奖励申请表.xls
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