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为鼓励我校境外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勇攀学术高峰,根据《华侨大学境外研究生学业续航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华大研〔2022〕1号)相关规定,拟开展2025年境外研究生学业续航计划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基本要求
本次评选对象为2025级且学籍状态应为正常在学的本校推荐免试(含“4+2”)境外研究生。2024级因休学而未参加当年度评选的境外研究生,若已复学,可以参加本次评选。
二、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以《华侨大学境外研究生学业续航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为准。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生提交申请至学院。
(二)学院初审。学院受理学生申请材料,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将评选推荐结果汇总后报送至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复审。研究生院进行复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后予以正式发文。
四、材料报送
请申报者于11月3日前将评选材料(含学生申请表、学院汇总表)一人一档以文件夹形式归整,命名为“姓名+2025年学业续航计划奖学金评选材料”,发送至邮箱15460@hqu.edu.cn;纸质版交至学院210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奖学金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且不再补发。
附件:1.华侨大学境外研究生学业续航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2.2025年境外研究生学业续航计划奖学金申请表
3.2025年境外研究生学业续航计划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文学院团委/学工办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