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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创新创业园新团队遴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年03月05日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鼓励我校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根据《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办法》,拟于近日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创新创业园新团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创业团队项目应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具备良好的市场价值和市场潜力,具有可操作性;

2.创业团队的负责人或工商注册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3.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两年内的全日制毕业生必须占创业团队成员的70%以上;

4.创业团队负责人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纪记录;

5.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6.创业团队应具有一位以上的本校教师担任指导老师且应明确项目依托的学院;

7.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创业团队可优先入驻:创业团队已完成工商注册;具有一定的经营基础或创业团队负责人参加过“国创赛”“挑战杯”“创青春”等创新创业大赛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

二、申请程序

1.申请入驻创业园的团队负责人请按照顺序整理好材料报送至学院,材料清单如下:

(1)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团队入驻申报书(附件1);

(2)团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等;

(3)其他有关创业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团队或成员获奖情况、获得专利、发明等知识产权情况);

(4)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创新创业园新团队申请汇总表(附件2)。

请于3月12日中午12: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林秀华文科楼A211赵老师处,电子版以“负责人姓名+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材料”命名发送至zhaoyue@hqu.edu.cn。

三、评审办法

学院进行汇总与初审;3月17日后,学生处开展前期考察并组织召开入园评审会,择优遴选创业团队入园孵化。

四、注意事项

1.对通过考核拟入选的新创业团队,在学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入驻;

2.创业团队与学生处签署项目入驻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入驻;

3.创业团队入驻后将按照《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入驻创业团队每年进行年度考核;根据年度考核情况,达标团队可继续入驻,不达标团队将按规定退出创业园。

4.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0592-6160328。


附件:

 1.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团队入驻申报书.doc

 2.xx学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创新创业园新团队申请汇总表.xls




文学院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