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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贤銮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年09月20日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福建省泉州贤銮福利基金会第三十六届(2023年)奖学、助学实施细则》和《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拟于9-10月评选2023年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遵照《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二、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须从各学院2022-2023学年品学兼优的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中产生。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认定为入学以来的平均学习绩点

3.金额及名额分配。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奖励额度为1500/人,文学院名额1个。

4.9241200前学生登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贤銮奖学金进行申请,资助辅导员、学院、学校分别在系统进行审核,学生处对通过三级审核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结果报送至贤銮福利基金会。

附件:1.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



文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