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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年11月01日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23级本科班级:

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捐资设立“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根据《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拟于11月评选2023年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遵照《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

二、评选要求

1.评审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2.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获得者须从23级本科新生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中产生。

3.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资助额度为2000元/人,各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名额由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分配。

4.申请者应先填写《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户口本首页、本人内页复印件。经学院初审、学生处复审、全校公示后,学生处将公示结果报送至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审批。

三、材料报送

11月5日前,各班级(或申报人)将《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审批表》、《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各一式两份)、相关证明材料及《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汇总表》(附件3)送至文科楼211办公室,其中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haoyue@hqu.edu.cn。




附件:

1.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实施细则(暂行)

2.《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审批表》

3.《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汇总表》




文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