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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文学院2023-2024学年“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毕业生(以下简称“双困”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促进“双困”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根据《华侨大学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华大学〔2021〕18号)文件精神、《关于发放2023-2024学年“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的通知》(校学〔2024〕12号)文件通知,决定于近期对“双困”毕业生发放求职补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列入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并且由于职业能力不足等原因,面临就业困难的具有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愿望的,不列入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及评定名额

“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分为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补助名额由学院根据困难补助经费指标数和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三、评定及发放流程

1.3月27日-4月1日,学生登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困难补助进行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4月1日-4月8日,学院进行审核,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征求意见和公示,确定补助名单后,学院从系统中导出“双困”求职补助发放花名册,经办人签字、学院盖章,报送材料。

3.4月8日-4月14日,学生处进行审批和发放。

四、工作要求

如虚报冒领求职补助的,将责令退回,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处理。


文学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