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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21年转专业工作安排
作者:     时间:2021年05月21日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文学院2021年转专业工作安排

全校2020级本科生: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的通知》(华大教201564号)、《华侨大学关于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华大教〔2018〕138号)、《关于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华大教〔2021〕58号)及华侨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入文学院基本要求

受理对象为2020年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含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至2020级的学生),并符合以下要求:

1.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前,应学满一学期原专业的课程。

2.学生以专业大类招生入学的,完成学院内专业分流后,不得申请在原专业大类内转专业。

3.按照特殊类(含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全英文教学专业及未能赴美学习的“中美121双学位班”学生(不含境外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文学院各专业。

4.内地生学习绩点须达到3.3以上或专业排名前65%、除数学物理等理工科以外的通识教育课程无挂科,在中国语言文学方面确有优势。境外生学习绩点须达到2.3以上或专业排名前80%、除数学物理等理工科以外的通识教育课程无挂科,在中国语言文学方面确有优势。

5.学生入学当年招生简章特别说明的按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二、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计划数

文学院2021年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额上限如下表:

专业

专业

拟定接收转入名额 (不含单列名额)

单列名额

中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言文学

18

不限

应用语言学

3

2

单列名额为:拟接收境外生、应征入伍学生


三、学生申请转专业流程

1.网络报名流程:登录http://10.30.11.12/华侨大学教学服务平台——业务办理——转专业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自动进入转入学院后台审核。

2.转专业申请时间:6月1日至6月16日17:00。

请有意向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及时登录学校教学服务平台报名,未经教务处教学服务平台报名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一律不受理其转专业申请。

3.申请转入文学院的学生, 若在中文方面有优势与特长(例如发表文章、相关获奖、高考语文成绩等),需将证明材料(原版拍照或扫描)于6月17日前发送到邮箱lxw@hqu.edu.cn。纸质版材料于6月18日前送交泉州校区林秀华文科楼二楼文学院教务室(A204)刘老师处。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直接淘汰。


四、申请转入文学院面试考核

符合申请转入文学院各专业基本要求的同学,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转专业面试(含中文专业知识及优势特长、思维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表现等),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成绩=学习绩点(大一上)/5*100*50%+面试成绩*50%。不符合转入我院基本要求的学生,不再通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2021年6月22日(周二)下午14:30

面试地点:泉州校区林秀华文科楼二楼会议室(A201)


五、学院录取与报送转入明档

1.学院根据转入名额限制、申请转入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序、平时表现等情况做出是否同意转入的决定。超出名额限制或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2.服从专业调剂的学生,若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在另一专业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经学院同意可根据综合成绩排序调剂到第二志愿专业。

3.综合考核结束后,经学院初审同意转入专业的学生名单及综合排名将在院内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学院将批准转入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最终转入名单以教务处公布的为准。


六、教务处集中审核

教务处汇总转入学院初审的转专业学生名单,符合条件的将报送学校批准。学生可于7月12日后登录教务处主页查询转专业名单。


七、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时间

7月14日至7月16日(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对批准同意转专业的学生请按时到教务处学籍科开具转专业办理手续单,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应做好学生学费缴交、宿舍调整等工作。

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地点(以转出学院所在校区为准)

泉州校区:教务处学籍一科(杨思椿科学馆306);

厦门校区:教务处学籍二科(行政研发大楼三楼教务大厅)。


八、其他事宜

1.学生应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参与转专业。转专业申请一旦批准,其学籍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当完成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可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在原专业学习所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进行认定。其中:

1)原专业课程的学分数、学习要求高于或等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可以相抵;

2)原专业课程的学分数、学习要求低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可以认定原专业课程的学分数或申请补修;

3)其它不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作为跨专业选修课载入成绩单,但不计入学分和绩点。

3.为便于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转专业学分认定申请手续定于下学期第十周(11月1日至11月5日)进行,学生参照《本科生转专业学分认定申请流程》办理学分认定手续,转专业学分替换完成后到学院确认需补修课程,及时安排课业以免影响毕业时间。

4.文学院教务室咨询电话:0595-22693292;地址:泉州校区林秀华文科楼二楼A204室。


文学院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