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级: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236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闽人社办〔2025〕13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第一批)有关申请、审核和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2026届全日制、非定向培养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毕业生;
(五)残疾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
特别说明:1.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
2.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和拨付方式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属地人社部门一次性拨付至个人社保账户(福建省内社保账户,且该账户已关联银行账户)。
三、补贴申请及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11月5日-11月19日)
1.线上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以下称为“申请者”)于11月5日8:00至11月19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https://www.fj99.org.cn/bys/)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时请按网站界面相关指引(附件1)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本批次资格审核将通过大数据自动匹配完成,无需线上提交证明材料。
2.线下申请:请通过线上系统校验、成功提交申请的毕业生,在同一时间提交《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oyue@hqu.edu.cn,纸质版工作时间送至文科楼A211办公室,学院将对照申请者名单开展线上审核。
特别说明:1.申请者务必按要求同时完成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表的提交,缺一不可。
2.认定数据来自各业务部门汇总,以系统校验结果为准。本次补贴主要面向第6类,如确实属于1-5类且未通过系统校验,本批次将无法提交申请。请符合1-5类的申请者提前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等待申请第二批求职补贴(预计时间2026年4月-6月),届时按通知上交材料。
(二)单位审核(11月5日-11月23日)
学院将同步登录审核系统,对照线下提交材料进行系统审核,重点审核以下信息:
1.学历审核:申请者是否属于毕业学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定向培养2026届毕业生(预计将于2026年毕业);
2.困难情况比对:审核确认系统校验通过的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情况;
3.重复申请情况:申请者不得出现重复申领的情况(含原求职创业补贴)。
审核发现错误后,将按照“审核不通过”处理,通知申请人修改相关信息(注:退回后需重新提交,学院才能重新操作审核)。
(三)学校复审、公示(11月25日-12月5日)
学校将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公示,报送人社部门。
(四)终审、发放
属地人社部门将对申请情况进行终审,并于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期间将求职补贴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发放到申请者个人账户。
四、工作要求
各申请人要诚实守信反馈各项信息,确定此前未领取过求职创业补贴。对虚报冒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有关部门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常见问题已附说明(附件4),未尽事宜可联系文科楼A211赵老师。
附件:
1.一次性求职补贴学生操作手册.pptx
2.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xls
3.一次性求职补贴佐证材料清单.docx
4.常见问题答疑.docx
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