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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22年转专业工作安排
作者:     时间:2022年05月11日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全校2021级本科生: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华侨大学关于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华大教〔2018〕138号)、《华侨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规定》(华大教〔2021〕63号)及华侨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入文学院基本要求

受理对象为2021年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含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至2021级的学生),并符合以下要求:

1.文学院以外的其他学院学生(美术类、音乐舞蹈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等按照特殊类招生的学生除外)。

2.全英文教学专业及未能赴美学习的中美121双学位班学生(不含境外生)不得转入非全英文教学专业

3.内地生学习绩点须达到3.5以上或专业排名前60%、除数学物理等理工科以外的通识教育课程无挂科,在中国语言文学方面确有优势(如发表文章、相关获奖、高考语文成绩等)。境外生学习绩点须达到2.5以上或专业排名前75%、除数学物理等理工科以外的通识教育课程无挂科,在中国语言文学方面确有优势。

4.入学以来各方面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考试作弊和受处分等不良记录。

5.学生入学当年招生简章特别说明的按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二、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计划数

文学院2022年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额上限如下表:

专业

拟定接收2021级转入名额 (不含单列名额)

拟接收2020级学生名额

单列名额

汉语言文学

10

0

不设上限

应用语言学

0

0

0

单列名额为:拟接收境外生、应征入伍学生

三、学生申请转专业流程

1.网络报名流程:登录http://10.30.11.12/华侨大学教学服务平台——业务办理——转专业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自动进入转入学院后台审核。

学生填报转专业申请时最多可填写2个专业志愿(需分别填写,按照学生在系统提交的时间,依序认定为第一、第二志愿)。学生可分别参加拟转入专业学院的考核环节,如2个志愿均进入转入学院拟接收名单,仅录取第一志愿专业。

华侨大学2021年在各省份分专业录取情况查询:http://zsc.hqu.edu.cn/info/1017/2471.htm

2.2022年9月即将退伍的学生,可填写附件《华侨大学转专业申请表(限2022年9月退伍学生填写)》。

3.转专业申请时间:5月16日8:00至6月5日17:00

请有意向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及时登录学校教学服务平台报名,按第一、第二志愿顺序填写信息。未经教务处教学服务平台报名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一律不受理其转专业申请。报名成功后请加入文学院2022年转专业QQ群:682781820,以便及时接收学院相关通知。

4.申请转入文学院的学生,须提交1000-1500字的书面申请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特长、爱好及优缺点;高考成绩(注明文、理等类型)及当年所属省份分数线;各类参赛获奖、考证过级与文学作品发表情况(获奖、过级证书与公开发表的作品等原件扫描件或清晰拍照附于申请书后);入校以来的学习、生活、思想表现与参加社团活动情况;转入汉语言文学专业原因、未来学习规划等。电子版材料于6月6日中午12点前发送到邮箱lxw@hq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二份于6月7日下午4点前送交泉州校区林秀华文科楼二楼文学院教务室(A204)刘老师处。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直接淘汰。

四、申请转入文学院面试考核

符合申请转入文学院各专业基本要求的同学,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转专业面试,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平均绩点/5*100*40%+书面申请材料评分(百分制)*20%+面试(含中文基本知识、随机提问等,百分制)评分*40%。不符合转入我院基本要求的学生,不再通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2022年6月10日(周五)下午14:30(暂定如有变化,将通过文学院2022年转专业QQ群通知)

面试地点:泉州校区林秀华文科楼二楼会议室(A201)。如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可申请线上视频面试(注意事项请关注QQ群通知)。

五、学院录取与报送转入明档

1.学院根据本年度转入名额计划、申请转入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序、平时表现等情况做出是否同意转入的决定。面试评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有违法违纪、考试作弊等不良表现的,不予录取;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录取。

2.综合考核结束后,经学院初审同意转入专业的学生名单及综合排名将在院内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学院将批准转入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最终转入名单以教务处公布的为准。

六、教务处集中审核

教务处集中审核各转入学院初审的转专业学生名单,符合条件的将报送学校批准。学生可于7月4日后登录教务处主页查询转专业名单。

七、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时间

7月6日至7月8日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对批准同意转专业的学生请按时到教务处学籍科开具转专业办理手续单,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应做好学生学费缴交、宿舍调整等工作。

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地点(以转出学院所在校区为准)

泉州校区:教务处学籍一科(杨思椿科学馆306);

厦门校区:教务处学籍二科(行政研发大楼三楼教务大厅)。

八、其他事宜

1.学生应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参与转专业。转专业申请一旦批准,其学籍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当完成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可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在原专业学习所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进行认定。其中:

1)原专业课程的学分数、学习要求高于或等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可以相抵;

2)原专业课程的学分数、学习要求低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可以认定原专业课程的学分数或申请补修;

3)其它不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作为跨专业选修课载入成绩单,但不计入学分和绩点。

3.为便于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转专业学分认定申请手续拟定于下学期第十周(11月1日至11月5日)进行,学生参照《本科生转专业学分认定申请流程》办理学分认定手续,转专业学分替换完成后到学院确认需补修课程,及时安排课业以免影响毕业时间。

4.文学院教务室咨询电话:0595-22693292;QQ群:682781820(仅限报名成功的学生加入)地址:泉州校区林秀华文科楼二楼A204室。

文学院

2022年5月11日